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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表时间:2023-01-02 17:51 阅读量:186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宏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预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

2.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8日。

广东宏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本次现金分红224,628,126.90元,占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3.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中不含0回购股份的748,760,4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以内,每10股缴纳税款0.6元,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税款0.3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8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鹰广场东塔56楼

联系人:,王。

七。参考文件

1.注册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2.广东宏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宏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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