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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上线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尚未成为银行主推产品

来源:中国网 发表时间:2023-03-24 08:18 阅读量:15273  

今年以来,为降低产品净值波动同时获得增厚收益,银行理财子公司密集推出了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该类产品目前实际销售情况如何?投资者在选择该类理财产品时需要留意哪些问题?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多家银行网点注意到,虽然多数银行都有销售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但均未将其作为主推产品。多家银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投资者在选择该类理财产品时,应综合考量产品投资风险,更重要的是要考虑自己对投资风险的接受度,是否能承受资金波动或投资失败的风险。

加大了风险监测难度

自去年银行理财遭遇“赎回潮”后,不少银行机构开始改变负债端产品结构以稳定资产端,并推出混合估值法等新型理财产品。近期,包括工银理财、农银理财、招银理财、平安理财、浦银理财在内的多家理财子公司已陆续推出了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

据了解,此类产品是将市值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相结合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被设定为“中低风险”,业绩比较基准相对较高,封闭期限较长。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走访调研了多个银行网点,得到了类似的回答:“投资者在选择该类理财产品时,应综合考量包括产品投资风险、流动性和收益水平等多种因素”。

一位国有大行理财经理向记者坦言,“经历2022年‘破净潮’后,投资者对理财产品越来越求稳。而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是银行理财子公司为了应对市场波动、迎合客户心理而推出的稳健型产品,但该类产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风险。”

他向记者解释称,由于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不披露具体的投向,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其底层资产风险变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风险监测难度。

另一位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尽管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能够在稳健的同时为投资者博取更高的收益,但这类产品封闭期限较长,不适合流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

“根据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的特征,其比较适合那些对净值波动比较敏感但又希望在行情上涨时不至于踏空的投资者。”普益标准有关人士提出,投资者在选择该类理财产品时,应综合考量产品投资风险、流动性和收益水平,购买与自己需求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不能及时反映市场波动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混合估值法产品同时结合了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计量,既保障了收益的稳健,又增大了产品收益的弹性,对投资者有较高的吸引力。此外,该类产品封闭期设计有助于理财经理更好地进行资产配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尽管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有诸多优点,但也有不足之处。明明表示,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中部分资产采取摊余成本法,不能及时反映市场波动,可能掩盖资产的真实风险;此外,封闭运作对于投资者来说灵活性有所下降。

在分析人士看来,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是对低波动理财产品的一个重要补充,但不会成为主流。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长期来看,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或更多作为理财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难以成为主流产品。由于受到摊余成本法影响,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资产配置范围有限,并且具有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弱等特点,与当前投资者理财偏好存在差异。

“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仍需要依靠提升投研能力来缓解净值化运营可能产生的大幅波动,同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压降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杜阳称。

明明认为,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多元的产品线设计、定制化的资产配置服务可能会是理财子公司布局方向,现金管理类、“固收+”等都存在发展空间,银行理财不会单一的依靠某类产品进行布局。

责任编辑:叶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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