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 发表时间:2022-06-25 10:00 阅读量:18952
日前,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
通知提出,确保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审核工作正常开展对于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地区和行业首次在审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符合创业板定位和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如果中介机构2022年业绩大幅下滑确实受疫情影响,且未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可通过发行上市审计业务系统提交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核查报告,我院将正常推进相关审计工作
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重大兼并重组和再融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2022年底前实行专项对接,即报即审,审后即发该类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的,可放宽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限制,符合重组法定条件,且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或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且本次交易前已发行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可适用小而快审核机制,不进行审核问询,取得重大资产重组批复后,不超过24个月内可以申请实施符合上述情形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可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向我公司提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说明》
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支持航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仓储物流,交通运输,能源,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行业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主题债券对疫情严重影响地区和行业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企业发行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募集资金债券或在疫情防控期间偿还到期债券的,应指定专人对接,并立即上报初审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在境外市场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支持基础设施公募REITs加快发行上市支持保障性租赁房,能源,水利等行业企业发行面向基础设施的公募REITs通过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等方式支持上市REITs做优做强
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允许优质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拓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并购存在风险的房地产企业项目,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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